疫苗事件的背后,让人芒刺在背的长生药业“企业故事”
来源: 2018-09-29 17:09:55| 查看:次
近日疫苗事件在网上大火。
引用一段网友的评论:几年前,我连哄带骗拎着小孩去打针(疫苗接种),那房间里里外外,到处都是杀猪般的嚎叫,家长们扮演了骗子的角色。
为什么家长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让宝贝挨这么一针?因为这是为了宝贝将来的健康成长,不是吗?
大多数家长根本不了解疫苗相关知识,但无所谓,也不需要了解,因为这种事放心,因为这种事是建立在政府公信力上的。
如果我后来知道,宝贝所挨的这一针是不合格疫苗(无效疫苗),我会怎么想?自然而然就会觉得,应当把所有做假疫苗的都拉去浸猪笼,点天灯。
本来这事儿已经足够天怒人怨,但是小编清楚的记得在热度刚刚上涨那会,就有人说,此事是外国势力在煽风点火,渲染阶级仇恨。
此前几个“爱国”大V号称此次事件是一个阴谋。不免让人对评论此事忌讳莫深
所以在事情没有查明之前我们不敢写,毕竟小小的网民不能站在国家政策的对立面,不能造谣和传谣。但是如今各方面事态已经水落石出,我们就来好好的扒一扒这个疫苗事件的前因后果。来看看究竟是不是外国势力在从中作祟,还是说又是一场“打倒特务”的闹剧。简单回顾一下事件。
上周长春长生药业被查,一批狂犬病疫苗全部被扣,后又被爆出,此前该企业有25万支百白破疫苗也存在问题,并已经被注射到儿童体内,25万的库存数量仅仅剩下186支。
事件相信大家早就通过各种媒介清楚了,接下来我们就要好好的了解了解,监管和企业存在的各方面问题。
(来源于网络挺有意思的一个图片)
一、300万元的低廉违法成本,无疑是在给药企助长造假的胆:
有人说长春药业是一家私企,国家不能直接控管生产,所以导致问题,是国企私有化,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恶果。部分学者借此呼吁,将制药等核心企业全部收归国有。
并举例此前的山西省煤矿坍塌事件:
2008年,襄汾县“9·8”尾矿溃坝重大责任事故导致254人死亡,省长孟学农由此引咎辞职。此后山西省政府开始对私营煤矿进行强行国有化,2010年以后,矿难频发的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
学者们试图通过国企对相关从业者仕途的影响,和存在追责效应,来确保人民的食药安全。但是在公信力丧失的今天,我们如何能够确定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产生良性的效果?
毕竟这次事件本身,国家的监管部门就存在很大的问题。此前因为百白破疫苗对长生药业的一次处罚也难免让人浮想翩翩。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官商勾结四字,跃然纸面。
试问二十五万支,质量不达标的疫苗被植入儿童体内,为什么仅罚款三百万元?这样的力度,又如何让人信任国家的食药监管?
长生药业是一家私人企业没错,但是既然无法直接监管生产,为何不对违规处以重罚?三百万的惩罚力度,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无异于罚酒三杯,甚至不如药物本身的利润多。
对于药企而言,违法成本的低廉,就是对造假最好的保护手段。
也自然而然引导出了这之后的狂犬疫苗事件,很难想象这批狂犬疫苗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处置,流入市场,会导致什么恶劣的结果,狂犬病那可是致命的。
说到底相关部门的“低惩罚”问题极大,就算是无心之失,对药企盈利程度没有概念,这样上世纪的罚款模式为什么直到今天还没有修改?
最终一次又一次的,消磨着国家的公信力。
同时监管更是完全没有做到位,网友爆出,此次狂犬病疫苗被曝光,是因为该企业内部人事调动引发不满,才被企业内部相关人士捅出来。
意思就是说监管机构从始至终都在摸鱼,而假药受害者找不到维权手段。
与之相对的,我们来看看欧美对这类问题的一些措施,人们如何向假药说不:
英美法系的侵权责任法支持集团诉讼(Class action),而这对药企来说绝对是避之不及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集团诉讼是指,一个或几个人为了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代表他们向法院起诉,法院的判决对全体产生法律效力的诉讼制度。
比较知名的案例是:默沙东生产的解热镇痛剂Vioxx,因为引发许多新血管系统不良反应,遭到美国患者的集团诉讼,迫使默沙东于2004年将Vioxx做退市处理。而且默沙东预判很难扳回官司,与其输得极为难看、名声扫地,还不如主动寻求和解。所以,在2017年11月,默沙东宣布将拿出48.5亿美元寻求与47000名患者的和解。
如果有这样的惩罚力度,试问还有几家公司,敢在药品上造假。
48.7亿美元与300万人民币的对比,寒的是谁的心?
二、长生药业是一家怎么样的公司?一场钻法律空子的职能腐败为何没有结果?
据了解,长春长生药业在03年以前属于国有企业,但是在03年,因为股权变更,由国企改为私营企业。如果按现在的说法,长生药业企业性质的转换,已经完全能够归类为,一次严重的职能腐败,问题极大,可惜至今却没有一次追查。
这样的背景下,更为致命的是长生药业的疫苗生产能力,这份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市场不能或缺的。意思就是说,除非完全撇弃国产疫苗,让医药完全依赖进口。否则国家永远被这类药企踩着尾巴,永远不敢做到让相关药企真正停产,只敢在一定程度上惩罚。这也自然成了促成罚款300万的原因之一,而那25万的儿童就成了这场漩涡之中的牺牲品。
如此被钳住尾巴,不少人也难免同情国家监管部门。
但是可笑的是,之所以导致今天的情况,也完全是因为对医药等核心国有企业的保护没有做到位,让资本钻了空子。说白了,是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2003年时任长生药业董事的高俊芳以每股2.4元的白菜价,收购了长生生物34.68%的股份。这件事该怎么解释呢?简单来说,就是高俊芳身为国家指派国有企业董事长,通过资本运作的手段,用该国有企业的钱收购了该国有企业,试问讽不讽刺。
从此长生药业,从一个全民共有的国有企业,变成了资本家所有的私人企业。同样是法律不完善,同样是缺少监管,为什么在这家企业的身上,发生了足足两次,一次让如此重要的国有企业变成私企,一次让25万支问题疫苗注入孩子体内。
08年三鹿事件,11年地沟油大案,如今的假疫苗,食药安全是国民生活的基本,而在繁重的社会问题中受苦受难的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最基础的保障。
如果这类问题迟迟不能得到妥善处理,等待中国人的将不会再是选择移民,而是不得不移出去。今天有很多掷地有声的发言,但是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类的话语已经不能给我提供哪怕一点的安全感。当然这片脚下的土地,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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