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为什么失败的五个致命教训
来源:未知 2013-10-14 10:40:38| 查看:次春秋战国时期,商鞅来到秦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法家学说的变法运动。其变法运动最关键的是五个致命弱点,总结如下,以供治国管理之用:
致命缺陷一:依赖圣主推行法治后,又离不开圣主实施。
商鞅的变法,完全得助于秦孝公支持,是自上而下的变革,这本没错,但因为过度依靠,就等同于儒家的“贤人”政治。但天下为政者,都是凡人,贤人治国是靠不住的。
致命缺陷二:法治的实施没有监督,随便快很大,只有治权无监督权。
法治随意性很大,为虽然有法律条文,但实施起来,没有监督机构保持,为政者说什么都行,有治权,没监督权,这又与儒家的“贤人政治”合同。
致命缺陷三:依圣主推行后,没有建立保障机构,持续性没有。
法治建立后,商鞅没有建立保障法律持续性的保障机构,致使秦孝公一死,继任者秦惠王说废法治就废法律,只君王一句话,这就是没有保持机制的恶果。
致命缺陷四:官员任命制,不是选举制,商鞅没有得到人民大众支持。
商鞅之法的第四个缺陷就是人民大众没有参与到制法,实施法律的队伍中来,官员是内定而非民选,没有人民大众的支持。
致命缺陷五:对于民法部分,法律大部分太严。
商鞅之法太过苛刻,没有体现人本思想,例如人民在大街上随便扔拉圾就说依法破去人的手。再加上实施时没有监督权,很容易就成了人治。有人说,商鞅时期为什么官员很公平,我回答是:那是因为商鞅很维法,执法如山。如果换成秦桧呢?或宋江呢?或…这就是治命的了。所以商鞅的法又回到儒家,墨家的“贤人政治”的恶性循环上来了。
商鞅说:“民之不行,自上犯之。”商鞅知道这个道理,但知道是一回事,实施是一回事。
但商鞅变法最致命的一条是:依靠圣王实行法治后,没有跳出圣主特权的局限。然后圣主一走,法治就失去依靠之本。这是最致命的。
商鞅的悲惨也正在于此,因为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处死。其幸也正在于此,因为秦孝公到死,不管多阻力都支持他的变革。所以商鞅又是幸运的。
至少我认为比我们敬爱的朱总要幸运。朱总会失败,关键是失去了支持,釜底抽薪。
其实在企业管理的企业变革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最忌釜底抽薪,如果被抽,只能说明重要二点:一,你没有和他建立真诚友情。二,他受不了阻力势力圧力。三,你的变革能力有限。
所以,在一个特定环境下,对一个变革者来说,要么不变,要么有一个坚定的支持者。
这就是管理的大智慧了。
所以,我们实政,企业管理要从商鞅五大缺陷中总结到怎么做呢?以下为之参考:
一,依赖圣主变革是可以的,但不能始终依赖,依赖是术,真正建立保护法治实施是目标。
二,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
三,法治要保护机构。
只要做到这三点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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