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已经进入肉类时代,国家在继续重视粮食生产和市场调控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生猪等畜牧业生产和市场的调控工作。
为了稳定生猪生产,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商务、农业、工商、质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快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预案》执行一年以来,为稳定生猪市场价格,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预案》中明确规定,“国家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国家加强监测和统计报告工作,根据猪粮比价的变动情况,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增加储备、调整政府补贴、进出口调节等措施。”《预案》将猪价运行水平分为4种情况,当猪粮比价处于9:1-6:1之间时,为正常情况(绿色区域);当猪粮比价低于6:1时,启动三级响应,通过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布信息;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工作;当猪粮比价低于5. 5:1时,启动二级响应,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
模;当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冻肉储备,同时要求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增加地方冻肉储备,还可以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的活体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启动一级响应,政府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冻肉储备规模。增加政府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并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月度母猪存栏量同比下降较多时,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同时,将适当限制猪肉进口,减少当期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1) 2009年《预案》的实施
2009年春节过后生猪价格持续快速下跌,5月份猪粮比价指标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养殖户开始出现亏损,全国养猪业亏损面达45. 76%。6月份国家适时启动《预案》,先后采取发布预警信息、在多个库点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开展生猪冻肉收储等措施后,生猪价格合理回升,猪粮比价在6月下旬回升至盈亏平衡点以上,之后半年多来保持平稳。
(2)《预案》实施的影响
①缓解了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由于国家及时启动冻肉收储,各地没有出现大规模宰杀母猪的现象,生猪存栏量没有明显减少,农户养猪的热情仍然较高。例如四川仁寿县二季度生猪和能繁母猪的存栏量同比分别增加5%和4. 4%,能够保证市场供应;2009年9月山东省生猪存栏3751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
505万头,存栏量连续几个月环比小幅上升。从历年经验判断,2009年9月份原本是本轮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的谷底,之后才会进入上涨周期。而由于国家适时启动了《预案》,避免了生猪价格的深度下跌,有效地缓解了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这与2 006年生猪价格长时间深度下跌,导致农民大量宰杀母猪的情况有明显差别。
②促进了生猪规模饲养发展。据发改委成本调查,2009年5月份规模户出栏每头生猪平均亏损18. 44元。6月份启动收储后,猪价有所回升,规模户生产出现盈利,6月份规模户出栏每头平均盈利23. 16元。这对调整生猪饲养结构,推动规模饲养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农业部畜牧业司调查,目前我国年出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饲养比重超过60%,比2007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
③探索了农产品市场价格调控新途径。200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 22号)制定了政策性保险、良种繁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防疫服务、强化市场和质量监管等长期性扶持政策措施,以及完善储备体系、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生活等短期应对价格上涨的政策措施;《预案》又细化了信息引导、储备吞吐、必要的饲养补贴等调节生猪短期供求的措施,共同构成了长期与短期相结合、既防过快上涨又防过度下跌的综合性调控体系。《预案》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为原则,初步解决了政府调控生猪的时机、力度等重大问题,推动了宏观政策的规范化、常态化。这是运用预案方式,综合采取相关措施调控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有益探索。
④形成了部门协作配合的有效机制。生猪市场调控涉及多个部门,在《预案》的具体执行上需要各相关部门之间进行充分的协调和会商以达成共识,并针对市场可能出现的波动,提前确定各种层面的会商机制。在市场波动需要采取措施时,各个部门都能按照《预案》规定快速行动,确保了《预案》各项措施的迅速落实。
“猪粮安天下”,生猪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一年以来《预案》的实施对于稳定生猪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把猪粮比价的盈亏平衡点设置为6:1,基本符合市场实际情况;预警区域的划分比较准确,猪粮比价连续四周处于6:1-5.5:1的轻度下跌区间时,国家就及时启动相应措施,能够提振市场信心;政府预警信息和冻肉收储等措施,可以发挥政策信息导向、稳定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引导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我国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调控作了非常有益的探索。
(3)关于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政策的建议
①深入调研,逐步完善。到目前为止,《预案》实施的时间较短,相关指标的设置是否合理,目前尚且不好判断,但2 0 09年实际调控效果较好,基本可以实现预期调控目标。需要经过更多的实践和检验,并逐步地深入 和完善《预案》。
②补充完善部分预警指标。在预警指标设置是合理方面,可以适当的补充一些辅助性指标。例如,由于能繁母猪存栏数量难以准确统计,建议增加“能繁母猪价格”指标;采用玉米零售价格来代替批发价格,以及将豆粕的价格纳入猪粮比的指标中,以便更准确的反映生猪的饲养成本等。
③完善补贴制度。生猪调出大县补贴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有些大规模养殖场由于没有设在生猪调出大县,就得不到补贴,建议将大县补贴调整为大型标准化养殖场。
④丰富调控手段。在调控方式上,由于生猪的存栏出栏量巨大,可以一定的方式调节能繁母猪的存栏量,当生猪市场供大于求时,按照市场价格或略高于市场价格的水平收购淘汰部分生产效率不高的能繁母猪,优化和改善猪群结构,提高生产效率。
⑤强化防疫体系。尽管这几年在国家政策扶持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程度不断提高,生猪行业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但防疫仍然是生猪市场稳定的关键问题之一。重视对生猪疫病风险的研究,建设完善的防疫体系,在《预案》中增加应对疫病造成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的措施。
⑥夯实调控基础。在《预案》中增加对地方落实储备、补贴等责任方面的要求并保障相应的经费,充分地加强地方责任和调动地方政府扶持生猪生产的积极性。继续完善调控预案,当猪粮比价低于预警指标时,地方政府要应利用各地掌握的价格调节基金及时采取收购措施,中央财政也应通过转移支付等手段适当补贴启动调控预案的生猪主产省,把生猪市场和价格的异常波动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