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业部:原种猪场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2011-06-25 11:08:50| 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掌握全国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流行状况,研究制定种猪疫病净化政策,进一步加强种猪场防疫监管,经研究,我部决定结合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在原种猪场开展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时间

  2011年6月20日-9月20日。

  二、监测范围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原种猪场(名单见附件1)。

  三、监测病种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伪狂犬病和圆环病毒病等4种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

  四、样品数量与检测方法

  每个原种场采集能繁母猪、经产种猪血清样品50份,100个原种猪场共采样5000份。

  检测项目和所用方法见附件2。

  五、具体分工

  本次监测工作由我部兽医局和畜牧业司共同组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

  中国农业大学负责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其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样品采集与检测、100个原种猪场样品检测结果的汇总分析,监测工作总体情况报告的起草。

  请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原种猪场监测采样相关工作。

  六、结果报告

  100个原种猪场主要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我部兽医局。

  七、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陈国胜

  电话:010-59191403

  传真:010-59192861

  (二)农业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谢双红

  电话:010-59193365

  传真:010-59193287

【版权声明】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