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没收外来肉 市场搞垄断?
来源:中国养猪网 2011-06-24 10:18:36| 查看:次中国养猪网消息:日前,东莞市民郑小姐向本报报料称,其在大岭山镇百花洞市场租了一个档口卖猪肉,猪肉市场有垄断嫌疑,该镇执法部门不允许她到别的镇街拿猪肉回来卖,但是,她如果选择在大岭山镇屠宰场拿猪肉的话,每头猪的价格要比厚街一个正规屠宰场贵200多元。“他们搞垄断”,郑小姐说。
档主:为何没收猪肉?
日前,记者来到大岭山镇百花洞市场。郑小姐说,由于厚街的猪肉比大岭山的猪肉每斤要便宜1块钱左右,所以她在2010年8月28日,到厚街一家正规屠宰场去拿猪肉回来卖,结果猪肉被大岭山食品公司和大岭山食品安全站没收了,还被告知以后不准到外面拿猪肉回来大岭山卖,否则取消经营执照。
2011年4月8日,她和3个邻档从外面拿回来卖的猪肉又一次在档口上被没收了。“为什么不能让我们到外面正规屠宰场拿猪肉来卖呢?”郑小姐对此很不理解,她表示从外面拿回来的猪肉有检验合格证,猪肉上也有红色印章。
经贸办:这事有误会
记者就此走访了大岭山镇食品公司的主管部门,该镇经贸办有关负责人回应说,这个事件背后存在一定误解。
他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必须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必须与实际销售地相符;二是要未经分解的胴体(二分体),胴体上加盖“验讫”印戳,并实行“一头(只)一票一编号”;三是异地运输必须使用具备密闭、冷藏、消毒、肉品悬挂等条件的运输工具,并有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签封,启封由经销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行。
他解释说,在检验合格证上,必须由出品该猪肉的屠宰场写明在什么市场上销售,然后才能在这个指定的市场上卖。“只要猪肉档主能做到以上几点,并要求出品猪肉的屠宰场在检验合格证上写明是在大岭山百花洞市场销售,我们是允许外来的猪肉进来大岭山百花洞市场销售的。”
“大岭山生猪批发价并不算高”
为什么当时要没收报料人的猪肉?上述负责人说,那是因为她从外面拿回来卖的猪肉,明明写的是在其他镇街市场,并不是百花洞市场。由于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属地责任制,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就会追究该属地的责任。因此,没有注明在大岭山某市场销售的外来猪肉,一旦出现在该市场,都是不允许的,这样是为了方便监管。同时,猪肉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他介绍说,大岭山生猪批发价在全市各镇街中并不算高,各镇街之间上下波动不超过0.1元/斤。大岭山收取的加工屠宰费及代收税费等共80元每头,与周边镇街相差不大,上下波动在10—20元之间。综合以上情况,一头出栏生猪正常在250斤左右,那么最大差价约45元,不可能存在某些肉贩反映的“大岭山镇每头生猪批发价比周边镇街贵200多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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