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养猪资讯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未来8个月专打“瘦肉精”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1-06-12 11:13:49   查看:  次

  未经检验、检疫、检测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昨日广州市工商局下发“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从本月至2012年2月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瘦肉精”工作。

 

  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以生猪和猪肉为重点,采取大规模、全方位、多环节、拉网式排查,严禁屠宰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完善生猪流通、屠宰、加工和猪肉流通等环节的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检测和处罚力度,并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宰窝点。

  根据整治方案,凡从事猪肉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同时要对外来肉经销商、分割肉配送商、肉品运输配送企业和肉菜(农贸)市场、超市及其肉品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排查,并重点对排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检查,保证不漏一户一档。

  整治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环节准入管理制度,以检验、检疫、准入为核心,未经检验、检疫、检测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此外,工商部门还将在2011年底前,对辖区所有猪肉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将巡查监管情况录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企业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