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企业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促进青海食品行业健康发展,6月9日,由省经委牵头的全省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正式启动,首批参加青海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建设试点的15家企业代表向全社会做出食品安全诚信承诺,并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
这15家企业是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青海湖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小西牛生物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启龙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县启龙牧场、青海雪峰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好朋友乳业有限公司、湟源天源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可可西里食品有限公司、青藏高原绿色肉食品有限公司、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青海裕泰畜产品有限公司、青海三江雪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青海昆仑山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娃哈哈启力有限公司、西宁酱菜厂,他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弘扬诚信理念。把“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作为食品行业的核心理念,成为食品行业全体员工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以高尚的人品生产高质量的产品。
二、遵守诚信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的规范和标准,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不以假乱真、不以次充好、不赚昧心钱。
三、坚持诚信经营。信守合同,诚信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地发布生产经营信息,真实地宣传产品的品质和质量,认真履行服务承诺。
四、严格诚信管理。建立从原料收购、辅料添加、运输仓储到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的规章制度。把诚信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使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提供诚信产品。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把好原料检验关、保证不合格原辅料不进厂;把好生产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全程控制,保证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出厂关,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主动履行召回责任。
六、履行诚信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和评判,真心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政府和社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