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长寿区商务局获悉,为贯彻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区商务局出台严厉的生猪监管办法,从生猪收购、屠宰、加工等环节入手,让市民吃上放心猪肉。
据了解,企业必须建立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和台账登记统计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制。入场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具有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生猪改割证、带有耳号,待宰生猪至少饮水静养12个小时,生猪屠宰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测合格证,宰杀后必须在2小时内配送至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销售。长寿区区商务局副局长余云清告诉笔者,目前全区有3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商务局将对每一个屠宰场(厂)进行逐一清查。
据介绍,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病死猪肉、有毒有害猪肉、注水猪肉等,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该焚烧的一律当场焚烧。屠场负责人、肉品品质检验员也纳入监管,必须持证上岗,亮证屠宰,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防疫消毒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均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上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