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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

来源: 中国养猪网   2011-05-25 10:51:23   查看:  次

      响应国务院有关通知,浙江省宁波市贸易局昨日(5月24日)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对餐饮、豆制品、生猪定点屠宰饮等三大行业内的食品添加剂管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把好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使用关”。

  三大领域重点整治

  从今日起,浙江省宁波市贸易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生猪定点屠宰、豆制品生产加工和餐饮等三大领域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行动。

  生猪屠宰领域,市贸易局要求市区和乡镇各大屠宰场做好生猪屠宰前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添加剂的检测工作,做到每批必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做好屠宰肉品的品质检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就地无公害处理,不得回收。对于外地入甬肉品,市贸易局将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做好备案登记和报检,防止“输入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豆制品生产加工领域,该市贸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规范相关企业加工流程,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顿地下小作坊,加强市场检查,确保上市豆制品质量安全。

  餐饮企业食品制作领域,宁波市贸易局要求饭店、排档等餐饮企业5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做到食品添加剂使用正确,管理科学;要在店堂醒目位置对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添加剂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完整公示;对于消费者有关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问询要如实答复。

  此外,该市贸易局还要求各检测机构继续抓好对蔬菜农残、水产品甲醛等项目的检测工作,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商品要就地进行无公害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

  整治结果网上“晒”

  为了使此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宁波市贸易局将检测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每日肉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食品添加剂检测结果将在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和宁波市菜篮子网上公示,市民可以现场和网上及时查询和举报。

  同时,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建立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饭店使用食品添加剂、履行相关食品安全制度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对于发生违规、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将停止其从事相关食品流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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