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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农业网 2015-01-22 13:59:24| 查看:

中国养猪网讯:

  “病死畜禽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屠宰、不准食用,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1月16日以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各乡镇农贸市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张贴挂图、印刷标语、悬挂横幅,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知识,引导市民正确鉴别选购畜禽产品。
 

  该县从1月16日起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进行普及宣传。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及相关政策等。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告知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告知书”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并以张贴挂图、案例宣讲、咨询解答、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组织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队伍进行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其法律意识、廉政意识和依法执政水平。
 

  该县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明确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要采取焚烧法、掩埋法、发酵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在江河、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处理,病死畜禽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屠宰、不准食用,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饲养、屠宰、加工、经营、运输等各环节产生的病死畜禽就近做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畜牧部门加强对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和餐饮环节的监管,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落实,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饲养管理,依法落实畜禽免疫、消毒、检疫、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降低畜禽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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