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和使用兽药
来源: 2017-01-19 09:15:05| 查看:次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迅猛发展,兽药厂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假冒伪劣药品也流入市场,这就给兽药的选购和使用增加了不少难度,很多养殖者花了钱,防治不了疫病。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养殖者在兽药选购和使用中存在五大重要问题:
一、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不了解兽药质量规定,盲目买药。国家农业部通常会以公告的形式公布饲料和动物饮水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品种,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曝光假冒伪劣和非法生产的兽药厂家和兽药名录。大部分养殖者都对这些规定不重视,缺乏对这些规定的学习和应用意识,盲目采购兽药,往往购买了已被禁用或假劣的药物却不知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使食用动物体内的药残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二、养殖户自身业务素质偏低,缺乏对真假兽药的鉴别能力。很多假劣兽药从外包装就能鉴别出真伪。如有的兽药不标明有效成分,有的没有批准文号,有的兽药标明对病毒性疾病有治疗作用却没有农业部的批准文号,有的不标“兽用”两字,有的不标含量,有的不标有效期,有的不标作用,有的不标用途,有的兽药说明书内容排列极不规范,主要成分、含量、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停药期、注意事项等内容排列颠三倒四。
大部分养殖业户对这方面的知识不甚了解,因此在购买时不懂得怎样鉴别,就会上当受骗。
三、只认价格不认质量,或盲目相信虚假广告,不了解产品的主要成分及其含量。有的养殖者贪图便宜,认为便宜就是实惠,其实便宜药不一定能降低成本,往往因质量不合格不能产生预期的防治作用,有的甚至有毒害作用,从而延误病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有的养殖户盲目相信不法企业不切实际的广告宣传,不追究兽药的来源,不了解兽药产品的主要成分和含量,盲目听从推销人员或他人的推荐,乱求医、乱用药,甚至无病也用药。
四、片面认为人药比兽药疗效确切,因此在养殖过程中一切用药皆使用人药。其实这种观点有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药用在食用动物身上,会造成药物残留,产生毒害作用,最终造成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2002年2月,农业部第176号公告(与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有五类40种兽药或人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
2000年3月,农业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药品兽药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管E2002385号文件),规定用做兽药的人药必须加盖“兽用”章,且必须是《兽药典》中有同类兽药标准的人药,未加盖“兽用”章的人药做兽药的属假药。另外人药不是万能的,许多动物特有的疫病,不对症使用相关的兽药,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疗效。
五、生产过程中超量和超范围使用兽药。个别兽药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为达到盈利目的,诱导养殖者多用药。
有的养殖者为达到立刻见效的目的,盲目超剂量使用兽药,不按规定的停药期和疗程用药,甚至在不了解配伍禁忌的情况下滥用抗生素及其它药物添加剂,造成用药品种多、杂、乱,甚至不同商品名的成分相同的药物同时使用,造成该类物质在动物体内过量积累,从而造成动物中毒,有些配伍的药物之间还会产生拮抗和毒害作用。这样,既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又直接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建议养殖者结合自身情况,学好用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兽药及养殖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不懂、不了解的问题要虚心向畜牧兽医部门的专家学习,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养殖生产,用科学的技术搞好养殖,才能取得实效,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