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场要在两大范围内,以及要满足15种规范要求,才有资质进行屠宰工作,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范围与规范标准,具体如下:
一、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质等级划分和等级评定条件。
2、本标准适用于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质等级评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2、GB 50317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3、GB/T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4、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GB/T 17236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6、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7、GB 9959.1 鲜、冻片猪肉;
8、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
9、GB/T 9959.3 分部位分割冻猪肉;
11、1 0、GB 18406.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12、GB/T 20799 鲜、冻肉运输条件;
13、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14、GB 13457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5、GB/T 20094 屠宰和肉类加工厂企业卫生注册管理规范;
16、NY/T909 生猪屠宰检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