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黄安 周正兴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符志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1年7月以来,符志强在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等证照的情景下,从生猪养殖户处购买生猪,雇人屠宰。2013年5月,上饶县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被处罚后,符志强连续 购买生猪,至2013年7月底被查获时止,共收购生猪130余头(价值约22万元),养猪网,并经当地检疫员检疫后送至市场销售。
(来源:法制日报)
来源: 互联网 2014-10-03 18:37:42 查看: 次
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黄安 周正兴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符志强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1年7月以来,符志强在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等证照的情景下,从生猪养殖户处购买生猪,雇人屠宰。2013年5月,上饶县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被处罚后,符志强连续 购买生猪,至2013年7月底被查获时止,共收购生猪130余头(价值约22万元),养猪网,并经当地检疫员检疫后送至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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