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猪网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养猪人物点评 > 正文

猪猪侠讯: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兽药滥用严重 应将兽药回CFDA监管

来源:互联网 2014-04-25 07:35:36| 查看:

  • 打印
  • 字号:
  • 分享按钮

    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兽药滥用严重 应将兽药回CFDA监管

    2014-03-10 10:17 来源: 每经网

    核心提示: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历届政府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实地调研时发觉,养殖业中兽药滥用严重,而且很多人用的药品被用养殖业上,给群众健康带来了极大隐患。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历届政府关注的热点,全国人大代表、好医生集团董事长耿福能在实地调研时发觉,养殖业中兽药滥用严重,而且很多人用的药品被用养殖业上,给群众健康带来了极大隐患。

    在此基础上,耿福能的议案之一就是建议将兽药像美国一样回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治理 。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对耿福能进行了专访。

    人药兽用现象普遍危害大

    耿福能表示,养殖业抗生素滥用非常严重,饲料里面添加抗生素是普遍性的问题,人药兽用也是普遍性的问题。

    虽然目前畜牧业朝规模化发展,但广大农村仍存在大量散养殖户,在调研中耿福能发觉,这些散养殖户对兽药的购买、使用并没有科学规范的认识,为了追求成效,甚至购买处方药药用于兽用。

    更令人担忧的是,散户对兽药如何正确使用并没有含糊的认识。就人药兽用问题,随机调查的部分农村散户都表示从未听闻人药不能兽用,也不晓 道具体有什么危害。

    调研显示,人用药之所被养殖业大量使用,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人用药质量好且价格比兽药更便宜。

    另外,监管也存在漏洞,因而造成用药的纷乱 ,人们可以很方便地买来 抗生素类药,甚至大量购买,而兽药使用目前并无完善的日常监管体系和制度。中国养殖业中存在的散户量多、分散,监管困难,也给全面实时监控带来困难。

    耿福能介绍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药兽用由于很难按照解释书的请求进行使用,动物产生抗药性的机会大大增加 。一旦动物因为使用人药而产生抗药性后,会使动物疫情的控制难度成倍加大。如果人感染上了与动物一样的疾病,该病原微生物很快就会对治疗该病的药物产生抗药性,这将增加 “超级细菌”涌现的可能性。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过去10年,大约75%的新发公共传染病来源于动物或动物源性食品。

    建议回CFDA统一治理

    “畜牧业已经成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耿福能表示。

    议案中,耿福能建议将兽药的注册、申报、研发、生产及日常监督治理 回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 总局统一治理 ,从源头上杜绝兽药治理 不善造成的食品安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治理 局就专门设立兽药中心,监管提供给食用动物的药品,确保其不至于影响对人类的食物安全供应。

    议案还建议,国家必须加大对兽药的研发力度,只有兽药能有效治疗病情,才能获得养殖户的信任;其次,加大对养殖户特别是农村散户的宣传,纠正其错误的用药观念,对散养殖户进行养殖用药培训,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迫使养殖户加强自我约束,从源头保证 猪肉质量安全从过程中预防兽药不当使用或者滥用造成的药物残留。

    同时,国家还应制定及完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建立全国兽药残留观测体系,严厉把关动物源性食品质量。2002年,农业部修订发布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了134种兽药及其化学物质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但在2009年时,对这些兽药的残留观测标准方法仅52个,生猪价格,其余超过60%的兽药残留检验方法尚待建立。

    回类于: 宏观要闻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来源: 每经网

    责任编辑: 赵庆

    延伸阅读:

  • 味全、统一鲜奶台湾被指含禁药或致未成年性早熟
  • 食品标准今年清理 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电子追溯建设
  • 中国需要安全食品的“品牌园区”
  • 养殖业滥用抗生素成公布机密
  • 养殖业滥用抗生素 鸡猪鱼拿药当饭食
  • 返归每经网公司首页

    【版权声明】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精华推荐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