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韩乐悟 “自2012年3月1日起,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并未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农业部办公厅今天发出通晓 ,宣布届时起在全国范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对未来 达兽药GSP请求的兽药经营企业实施清理。
所谓“兽药GSP”,是兽药经营质量治理 规范的简称。按照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治理 规范》的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来 达兽药GSP的请求。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确保兽药GSP实施效果,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本次清理和规范行动。
通晓 请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根据《兽药治理 条例》和《兽药经营质量治理 规范》有关规定,责令辖区内未来 达兽药GSP请求的兽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治理 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通晓 还请求将清理规范行动与对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相结合。对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养猪论坛 ,要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重点对制售假劣兽药、超范畴经营兽药及未按规定实施兽药GSP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兽药经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