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薇)李先生骑电动车时,轧来 田先生在马路上晒的玉米棒后摔伤。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田先生赔偿李先生1000元缺失 。
李先生诉称,今年9月1日,生猪行情,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去顺义区便民街买东西,行驶至一个村子路口准备拐弯时,因田先生在马路上晒有玉米棒,致使车辆轧来 玉米棒后摔倒。经医院诊断,他的右手和左腿多处软组织残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先生在马路上晾晒玉米棒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安全隐患。李先生骑车摔伤与田先生在马路上晾晒玉米棒的行为有因果关联性,田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田先生赔偿李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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