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文海宣)在农家院屠宰病死猪,然后加工成猪肉、猪头等产品,再销往锦绣大地批发市场,进而出售给市民。近日,一个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团伙被检察机关公诉至海淀法院,涉案6名男子被控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检方指控称,养猪论坛 ,自2011年7月以来,被告人吕永江低价从王保华(另案处理)、被告人王新阔等人处收购病死猪,并在其承租的位于房山区良乡侯庄村的院内,雇佣王万江(另案处理)屠宰收购的病死猪,加工成猪肉、猪头等产品,并出售给被告人李红河、邸军坤等人。
李红河、邸军坤都在锦绣大地猪肉批发市场有摊位,他们明晓 是病死猪产品,仍大量、低价从吕永江处收购,被告人李榜章、杜康也明晓 猪肉有问题,仍从李红河、邸军坤二人处批发并予以出售。
去年9月27日,吕永江、李红河、邸军坤、杜康被挠 获,警方当场从吕永江处查获猪肉486.8千克,猪皮51.4千克,猪头、猪蹄共计47.7千克,猪油163.15千克,猪内脏104.9千克。当日,李榜章积极投案自首,12月9日,王新阔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吕永江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据刑法规定,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反常 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