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秩序,建立兽药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兽药产品质量,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通晓 》(农办医[2013]2号)请求,结合该区实际,开展兽药专项整顿活动。
一、严厉把关,全面清理未达标兽药经营企业
凡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并未依法申领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企业,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请各地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清理,责令辖区内未来 达兽药GSP请求的兽药经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及时向本辖区工商治理 部门通报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信息。
二、严厉监管,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和使用
一是规范和整顿兽药经营环节。重点检查兽药经营企业GSP实施情景、无证经营、超范畴经营的门店、农业部公告禁止使用或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产品及人用药,及其他假劣兽药产品。检查以购进凭证和购销记录为主的兽药质量追溯体系的建立,凡发觉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以及无购销兽药的凭证等不符合GSP请求的,要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并将无购药凭证的兽药产品封存扣押,进行质量检验。二是规范和整顿兽药使用环节。重点检查养殖者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建立及执行情景、超剂量、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类、激素类药物的行为、使用原料药、人用药及其他禁止使用的药物等违法行为。
三、严厉执法,提高兽药违法案件查处质量
所有兽药违法案件,反常 是假劣兽药案件的查处,必须追根溯源,凡因兽药经营企业记录不完整、不真实、不规范而无法进行追溯的,视其为不符合兽药GSP规范请求,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养猪网,依法依规处罚。
四、三是举一反三,挠 好其他环节各项监管工作。
在认真做好兽药监管工作的同时,该区加大畜禽畜栏检疫监管力度,落实好农业部六条禁令,做来 规范检疫,并在辖区规模养殖场区刷写宣传标语等。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