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南充市阆中、西充两地两起特大兽药冒充人药销售案已审理终结。法院日前分别依法判处两案被告人母安勋、杜竹英、王洪太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母安勋、杜竹英夫妇从1999年1月至2000年11月间,在经营人用药时将兽药“土霉素”40瓶、“氯霉素”30瓶、“ 四环素”25瓶换贴人用药标签进行销售,销售金额2687余元。另外,母安勋还从外地购归假冒“严迪”、 “息斯敏”等61个批次、41个品种的假药销售牟利,销售额达31898余元,案发时尚存库存假药案值43709余元。此外,养猪网,母、杜二人还摘 取更改标签、重新打批号的方式将即将失效的“地塞米松”等8个品种的药品进行销售。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母安勋2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69531元,判处杜竹英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据西充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洪太从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先后销售假冒“芬必得”等假药给阆中市个体药贩母安勋等人,销售金额8710元。2000年8月、11月,王洪太又从外地购进兽药和人用药标签,制作假冒的“多酶片” 1850盒、“红霉素”50瓶、“四环素”9瓶出售。案发时执法机关扣压王洪太库存的假药共计57个品种59155瓶(支、盒)、兽药5个品种10206瓶,总案值719883余元。法院一审依法判处王洪太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