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范跃红 摄
正义网浙江10月16日电(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田舍郎 鲁英)今天上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一号法庭旁听席座无虚席。被告人席上,17人齐刷刷站成两排,中国养猪网,接受法庭审理。这是近年来嘉兴最大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死猪肉案件,单人涉案金额最高达800余万元。
据嘉兴市检察院指控,董国权、陈雪忠、姚建平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村北张家桥17号董国权家中设立非法屠宰场,并纠集被告人沈惠林、夏同官、李文花、王全英、马大荣、董小春、翟祥银等人在该非法屠宰场收购、加工、销售死猪肉。张惠强、褚根富及褚在根、王小观、屠晨飞(以上三人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新丰镇等农户家中收购死猪销售给该非法屠宰场。凌其玉、车建林、曹福全、丁燕娟、张要兴等人明晓 该非法屠宰场加工、销售的系死猪,仍予以收购、运输、销售给他人食用。这期间,董国权等17人形成“一条龙”式的团伙,参与该非法屠宰场生产、销售死猪肉,单人涉案金额几十来 几百万不等,最多的高达8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机关认为,董国权等17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或单独参与生产、销售死猪肉,均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曹福全3人部分犯罪未遂,对相应的犯罪事实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董国权等4人系主犯,沈惠林等9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中,董国权、等人交代,他们来 农户家里收购的价钱每斤一来 两元,“不管猪怎么死的,只要便宜就收,卖出去4元一斤”。
至于为什么要做这种黑心生意,陈雪忠则坦承:“一开始瞧见别人做,利润很高,也没出事,就有了侥幸心理,然后人开始缓缓多起来,很快就形成了规模。”
鉴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截至发稿时,庭审还在不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