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人民网5月5日)
笔者一定食 过病死猪肉。15年前,我曾经买菜买归的猪肉,无论妻子怎么烧,放多少调味品,都烧不香,都不好食 。当时就意识来 这肉有问题,此后再也不在卖那个肉的小伙子铺前留步,扭头看他,我恨不得上去给他一巴掌。也目睹他的铺子无人光顾,最终他离开了这个菜场。20年前,便曾听家乡人说有人收购病死猪肉做肉松,或送来 江南城市。我为此给《中国食品报》写读者来信,渴望 媒体去暗访调查。记者来我家询问情景,我没能拿出证据,只能叙述传闻,而且我工作地离开家乡较远,这事就不了了之。今天,全国人民正感受着食品安全的威逼 ,对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心有余悸,谈虎色变。这40000公斤病死猪肉,会让多少人想要呕吐、翻胃不及啊?
还好,这次终于没有人说是“暂时工”干的了。其实,“暂时工”和“政府雇来的工作人员”,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当事人的认晓 态度有区别,“暂时工”听起来与当事单位无关,“政府雇来的工作人员”与“政府”有关。“政府”应当对自己长期或暂时雇员的行为负责。我就想了,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是不是政府有关部门的份内事?福建漳州南靖县角美镇政府有没有必要、是否应该雇请暂时工作人员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即使雇请人员了,为什么就没想来 有可能发生雇员私自屠宰销售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为什么不常态检查雇员的工作?这两个农民固然是干违法勾当了,可是,是谁雇佣了他们?通过什么程序雇佣的?雇佣者和被雇佣者有无非法交易?
大家食 尽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苦头,尝够了有毒有害食品的苦味。食品安全,是万众当前所盼所期、所焦所虑。坊间谈论,有毒有害食品禁而不绝、阻而不止,固然有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为利不仁,利益驱动强烈,道德水平欠缺,但是政府监管不力、法律惩罚不严也是重要因素。且不说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常规检查不给力,连病死猪无公害处理及其监管工作都失职渎职,遑论其他。究其因素,不但有毒有害食品制作者的犯罪成本低,不足以形成威慑,而且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失职渎职成本也低,不足以促其警醒。所谓懈怠、所谓脱离群众,都与金饭碗打不碎有关。如果角美镇政府有关人员为40000公斤病死猪肉流向餐桌而丢掉工作,自谋生路,那么以后还有人敢懈怠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