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内蒙古6月14日电(通讯员 王莉)购买毒品担惊受怕,不如种植罂粟更安全,于是租赁农家大院,在玉米地里套种罂粟,不管假装 的有多么严实,还是逃不过人民的眼睛。经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近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元。
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的瘾君子杨某是刑满开释人员,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连续 铤而走险。“食 一堑,长一智”,他吸取上次被判刑的“教训”,一改以往做法,从购买毒品变为种植、制造毒品,自产自销,省去不少麻烦。2011年5月,刚出狱一个月的杨某,在唤 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租赁了一处农家大院,中国养猪网,先是种植玉米,当玉米长来 一尺多高时,又在玉米地中间播种4469株罂粟。案发前,杨某将收成 的罂粟制成海洛因15余克,提取鸦片20余克,全部供自己吸食。2011年8月6日,经人举报,警方将大院内长势正旺的罂粟苗子全部铲除、灭活。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既大量种植罂粟又制造毒品,应当择一重罪,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