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通讯员 张建宏 张秋月 刘丽连)7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
经查,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刘国雄贪图暴利,从桂平市城辖区乡镇养殖生猪的农户手中以每头5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钱低价收购病死生猪,然后偷运来 自己家里屠宰,经简单屠宰加工后,拉来 桂平城区的农贸市场进行销售,从中获取暴利。
2013年6月5日,桂平市公安局接群众匿名报案后,联合桂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刘国雄家冰柜里查获并扣押了屠宰好的死猪肉726公斤,刘国雄被当场挠 获回案。经桂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检疫认定,所扣押的猪肉属于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猪肉。
据刘国雄供述,他从2012年6月开始收病死猪归回屠宰加工销售,平均每个月收15头病死猪,短短一年时间约收购屠宰了180至200头,每头获利约100元,至案发时已销售约3万斤病死猪肉。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该院侦查监督科派2名检察官依法适时介入案件侦查活动,对案件后续侦查取证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启动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查“绿色通道”,实现了办案效率与办案质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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