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使用 和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兽药。(2)禁止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3)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屠宰者应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不被用于食品消费。(4)禁止将人用药用于动物,并慎用抗生素类兽药和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拟肾上腺素药,抗胆碱药、平喘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痛药物。(5)坚持用药记录制度,记录药品品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疗程或添加时间等,以备检查和溯源。

来源: 2016-12-02 11:07:20 查看: 次
科学合理使用 和国家已经禁止使用的兽药。(2)禁止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国家禁止的药物。(3)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屠宰者应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不被用于食品消费。(4)禁止将人用药用于动物,并慎用抗生素类兽药和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拟肾上腺素药,抗胆碱药、平喘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痛药物。(5)坚持用药记录制度,记录药品品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疗程或添加时间等,以备检查和溯源。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