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病防治 > 兽药常识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青霉素在兽医临床上的合理使用_兽药常识_技术

来源:    2016-03-02 17:52:49   查看:  次


  一、合理用药

  青霉素为广谱抗生素,只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部分革兰氏阳性球菌、螺旋体、放线菌等有强大的作用,对革兰氏阴性菌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作用很弱,对结核杆菌、病毒等无效,对耐药的金葡菌也无效。对生长旺盛的敏感菌作用强大。如果使用3-5天仍无效,要考虑换药。

  二、适当的用药间隔和疗程

  青霉素在生物体内经过3-4小时约90%已排泄,6小时血药浓度明显降低。而细菌受到青霉素的冲击后再生只需3-4小时不接触药物,而重新繁殖的细菌易产生耐药性,所以青霉素每日应使用2-3次,连续使用3-5天,在症状消失后再巩固用药1-2天。

  三、恰当的给药途径

  青霉素钾(钠)不耐药,内服易被胃酸消化酶破坏,仅有少量吸收,一般达不到血药浓度,故不宜内服,又因为其水溶液极不稳定,放置时间越长分解越多,一般不饮水。最佳的给药途径是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有些疾病治疗,比如创伤(化脓期)蜂窝组织炎和腐蹄病等,必须采用局部用药和全身给药相结合。

  四、合理的联合用药

  ⑴青霉素与氨基糖菌类抗生素可协同作用,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⑵青霉素与丙磺舒、水杨酸类有协同作用。⑶作用于繁殖期的青霉素与抑菌剂如四环素、大环内酯类有协同作用。⑷青霉素在近中性溶液中较为稳定,应用时最好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现配现用,绝对不能与维生素C、维生素B、碳酸氢钠、阿托品、盐酸、氯丙嗪、肝素、去甲肾上腺素等混合使用,以免产生混浊,降低效价。(222300  江苏省东海县白塔埠镇农技站  张敏)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