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d Smith博士, Nebraska大学兽医和生物医学系副教授 - 1994年美国联邦政府的动物药物使用说明法令(AMDUCA)。在 AMDUCA 之前,法律上不允许兽医不按标签说明用药。随着AMDUCA法案的通过,兽医获得开药方的权力,可以超越标签说明使用某些药物,但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在这方面也有限制措施,以便保护公众健康。
当药物实际使用和趋向使用与已通过的标签不一致时,标签外药物使用[ELDU] 出现。ELDU发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没有列举在标签中的品种;
症状、疾病或者其它条件与标签不相符;
剂量或者使用频率与标签不符;
给药途径在标签中没有出现。
ELDU规则允许兽医合法的超越标签说明使用动物性药物,允许他们在动物上合法使用人用药物。但是,禁止ELDU在动物饲料中使用。进一步说,ELDU必须在兽医师一顾客一患病动物建立良好关系的场合下使用。这意味着兽医必须有足够的动物知识能够作初步诊断,这个诊断作为即将使用药物的依据。在食品源性动物上使用时,兽医必须负责建立安全的“停药期",停药期必须有合理的科学依据,不得导致在食源性动物中产生药物残留。接下来的要求是调整FARAD(避免食品动物中残留数据库)有助于从业者满足要求。
当ELDU对动物健康不利或者使动物遭受痛苦或死亡时,限制使用。ELDU在作为促生长剂时禁止使用。当ELDU在要求的剂量形式和浓度内包含相同的活性成分时可以使用,或者兽医发现ELDU在诊断后使用有效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
总之,兽医必须遵循以下要求:
认真诊断或者评估治疗条件;
建立有科学依据支持的充分的停药期;
采取必要的步骤确保满足停药期,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没有非法的药物残留发生;
建立程序确保被治疗动物身份已知。与ELDU的细节相关的记录要求保留两年。
AMDUCA规章要求兽医能够正确标记所用的标签外药物,给家畜生产者有关合理使用药物和停药期的详细说明。如果出现任何组织残留,兽医必须为此承担责任,因为ELDU由兽医监督执行。
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非兽医定购标签外药物用于动物治疗。这是为什么FARAD咨询服务受兽医限制的原因。
禁止标签外药物的使用
在药物使用对人类健康造成危险的情况下,AMDUCA也给FDA权利阻止这些药物在食品源性动物上使用。
这种阻止可能是完全禁止该药物的使用,或者禁止该药物在某些品种上使用,或者限制在某些症状、剂量、形式、给药途径、或者以上几个综合因素的使用。当前禁用药物列表如下:
氯霉素
盐酸克仑特罗
己烯雌酚
地美硝唑以及其他硝咪唑类兽药(包括甲硝哒唑)
呋喃唑酮, 呋喃西林,其他一些呋喃类药物(包括不同给药途径)
氟喹诺酮类
脂糖肽类
异丙硝唑
甲紫
苯基丁氮酮类动物和人用药在20月龄以上的母牛上使用
磺胺类药物在泌乳奶牛上(除了认可的磺胺甲氧吡哒嗪)使用
去年又新加了两个禁止使用药物。它们用与治疗人流感。这些药物或者这类药物在鸡、火鸡和鸭上禁止使用:
金刚烷 (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
神经氨酸酶抑制药 (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