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村一大型
养猪场污水直排,严重污染村民农田,而且污水通过近5公里沟水直接排进东江湖。”5月21日,郴州资兴兴宁镇山海村有村民向资兴市环保局和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潇湘反映。
22日上午,绿色潇湘的志愿者到达兴宁镇山海村。村民反映,山海村是个200多人口的自然村,水资源非常珍贵。村民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山上曾经水质优良、水源丰富的山泉水。近几年因山头上游有了大型
养猪场,猪粪未作处理就直排,村里近半优质农田遭污染,现已无法耕种,山泉水也大多被污染,不能饮用。生活用水仅靠村头另一侧山泉,因该山泉水源少,遇上连续晴天就会断水。
22日下午,记者根据志愿者反映的情况,通过天眼查到,这家叫资兴市万辉农牧有限公司的
养猪场,成立于2014年5月,成立的地点是兴宁镇仙桥村。2016年12月,该
养猪场迁到该镇山海村界头组。记者了解到,该
养猪场目前有600多头母猪,每天有数十头小猪生产,每个月有“六七百头猪”出栏,
养猪场长年有猪过万头。
“村里有很多溶洞,这个
养猪场的猪粪猪尿通过溶洞的暗河排到东江湖。”村民向志愿者反映。因村民“不便”带路,志愿者尚未找到有暗河通向东江湖的溶洞,但看到了一条近5公里长的、满是猪粪猪尿的黑臭水体。
22日下午,记者致电资兴市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李晓华在电话中说,他也是近一两日才接到举报的。该
养猪场在资兴市环保局有备案,环评报告合格,他告诉记者据他所知这个
养猪场还未投产,“这是一个在建项目,还没建完”。
22日晚上10点48分,李晓华发短信告诉记者,下午结束采访后,他就和同事前去山海村调查。经现场核实,该
养猪场存在“环保三同时(《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
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污水通过稳定潭排入外环境”,他和同事进行了采样,资兴市环保局将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