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绿叶说猪场管理实用干货——种猪淘汰原则与更新计划
来源: 2018-01-12 08:31:17| 查看:次☞后备母猪超过10月龄不发情的。
☞断奶母猪两个情期(42天)以上或2个月不发情的。
☞母猪连续二次、累计三次妊娠期习惯性流产的。
☞母猪配种后复发情连续两次以上的。
☞青年母猪第一、二胎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经产母猪累计三产次活产仔猪窝均7头以下的。
☞后代体型外貌遗传分离大的。
☞经产母猪连续二产次、累计三产次哺乳仔猪成活率低于60%,以及泌乳能力
差、咬仔、经常难产的母猪。
☞经产母猪5胎次以上。
☞后备公猪超过10月龄以上不能使用的。
☞公猪连续两次精液检查不合格的。
☞后备猪有先天性生殖器官疾病的。
☞发生严重传染病的种猪。
☞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的种猪。
严格遵守淘汰标准,分周/月有计划地均衡淘汰,现场控制与检定,最好是每批断奶猪检定一次;保持合理的母猪年龄及胎龄结构。
二、种猪淘汰计划
1、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母猪年淘汰率50%,公猪年淘汰率100%;其它猪场母猪年淘汰率25~35%,公猪年淘汰率30%;
2、后备猪使用前淘汰率:母猪淘汰率10%,公猪淘汰率20%。
三、后备猪引进计划
后备猪年引入数=基础成年猪数×年淘汰率&pide;后备猪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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