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据对接现况分析
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2017-05-10 15:26:14| 查看:次 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据对接进展与成效
目前,全国32个地区跨省调运电子出证系统已开始比较稳定地与中央电子出证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全国跨省调运动物检疫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已启动运行,中央电子出证平台已开始对外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2016年累计开具动物A证647 941份,产品A证1 017 431份,报检点共4 069个。 全国动物A证数据上传成功率平均为94.11%;全国动物产品A证数据上传成功率平均为92.89%,全国上传数据的解析成功率已达90%以上。通过统计分析各省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出证对接情况,可及时了解各省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及副产品的流通趋向和流通数据、可了解每月猪、牛、羊、禽主要调出调入省份,调出调入数量及各省市调入调出数量所占的比例,这对统计分析全国畜禽产品供应、流通、消费、保障情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中央电子出证平台与省级电子出证系统数据对接的不断深入,跨省调运动物检疫信息共享的效果逐步体现。
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监管效率
跨省调运动物电子出证信息实时上传,便于动物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跨省调运动物的种类、调入和调出重点区域、途径、路线等信息,并可通过电子出证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在线验证检疫证明的真伪,为实施快速有效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手段。
提高了动物疫病防控快速反应能力
动物监督工作人员及公众通过电子出证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及时了解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的完整信息,有利于动物和动物产品在产地和流通领域的可追溯;有利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及早发现,可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的预警预报能力、动物疫病防控的快速反应能力;有利于从源头降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风险。
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据对接问题
虽然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出证数据对接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但从全国动物检疫数据对接监测情况来看,个别地区还存在数据传接不稳定、数据推送无法接收、数据解析率低、数据重复上传等方面的问题,中央电子出证平台与地方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对接工作还需不断提高和完善。
省级电子出证系统运维管理分散、责任不清
各省级电子出证系统在设计原理、运维管理、运维服务商服务能力等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同步代理服务出现问题,有些省级出证系统不定期出现网络环境或服务器、设备等方面问题,这导致数据对接出现中断,直接影响中央平台提供的信息服务。
电子出证软件系统功能有待提高
离线开具检疫证明无法及时上传。根据现场检疫需要,各省级电子出证系统均设计了离线开证功能,以满足无法在线连接网络的情况下,支持基层开证终端离线开具检疫证明。但各省技术支持单位水平不一,有些省电子出证系统对开证终端缺乏监管,对离线开具的检疫证明不能有效控制,部分开证终端有时长期处于离线状态,开具的检疫证明无法及时上传,导致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时,无法查到这些离线开具的数据,给现场辨别检疫证明真伪带来困难。
电子出证系统不能满足大量出证要求。部分大规模屠宰企业需要在短时间内准确、快速、大量地开具跨省调运检疫出证,但有的地区检疫出证系统在功能上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个别基层地区存在提前出证现象。
电子出证系统防伪措施有待加强。有的省级电子出证系统开具的检疫证明没有防伪措施,伪造检疫证明事件时有发生。
关键数据编码不统一
动物、动物产品、区划等信息是统计分析的关键数据,中央系统针对这些数据制定了相应编码,要求各省先按编码规范转换这些数据,然后再上传到中央平台,但各省在设计动物及动物分类编码时具有本地化的特点,在国家层面无法对细化分类做到统一,导致上传数据出现问题。
检疫合格证明填写规则和分类管理存在差异
各地方根据本地区业务需求开发电子出证系统,与农业部颁布的技术规范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不同省检疫合格证明还存在填写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各地电子出证系统对检疫证明印刷编号的管理措施不统一,自动生成的编号编码规则多种多样,导致有时采用检疫证明号对跨省调运动物检疫出证情况进行检索时,会出现检索不到或检索内容不正确的情况。
后续应加强的工作
不断完善地方电子出证系统运行网络环境及技术支持工作
针对部分地区出证系统出现的运维管理问题,系统运营部门应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尽快解决系统运维、网络链接等方面问题;各省出证系统与中央平台数据对接出现问题时,各地技术支持单位应加强与中央电子出证平台技术支持的沟通,及时解决技术方面出现的问题。
加强离线开证管理
在省级检疫出证系统中应加强对离线终端的监管,同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规定离线开证必须在指定时限内上传中央平台。
提高防伪措施,加强对预先开证现象的管理
应尽快提高省级电子出证系统功能,提高防伪措施,同时能满足大量出证要求,并采取切实措施避免提前开证,保障开具的证明及时上传中央平台。
重新调整中央系统编码标准
中央系统收集各地动物及动物产品分类编码,重新调整编码标准,提高中央系统与各省系统相关分类编码的匹配,同时各地出证系统也应及时做出调整,以保证与中央系统编码标准正确对应和关键数据编码统一。
规定区划变更更新时间
各地如有行政区划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央平台进行更新,中央平台经过系统整理,定期更新。
不断提高完善中央电子出证平台及中央数据库的功能
针对检疫合格证明填写规则和分类管理存在差异,中央系统应提高综合查询功能。应在中央电子出证系统中考虑实现关联性查询功能,在地方无法查询到检疫证明时,可通过相关性信息的获取来辅助确认检疫证明的有效性。同时中央平台也应加强技术力量和技术支持力度,确保中央电子出证平台平稳正常运转,使得检疫证明出具、数据对接、数据推送、数据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工作的开展能顺利进行。
强化对接数据的应用
中央电子出证平台在与省级电子出证系统实现跨省调运动物检疫证明数据对接后,应不断深入和加强对接数据的应用,具体的应用体现在几个方面:
1.增强业务统计分析能力。工作人员应用中央平台提供的对接数据查询统计功能,可随时生成全国及各省日常监督工作数据报表,并根据业务需要,对这些报表进行统计分析,以期及时发现有用信息。同时,社会大众通过中央电子出证平台提供的公共查询功能,也为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提供管理相对人的社会化服务。
2.扩展流通异常情况的预警能力。对各省同步对接的检疫数据可依据检疫业务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分析,如果发现个体或群体异常数据,可在系统中进行预警提示,以提高检疫流通风险防范能力。
3.为检疫监督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中央电子出证平台通过上传的检疫数据及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可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路径进行追溯、对全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大流通状况进行分析、对全国养殖动物的存栏、价格、屠宰等相关行业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决策提供扎实、全面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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