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首次制定生猪屠宰规范 宰后须冷链配送
来源:信息时报 2016-10-14 13:48:43| 查看:次 据了解,《规范》主要包括适用范围、监督检查事项、监督检查要求、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共5部分内容,其中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屠宰资质、布局及设施设备、进场、待宰、生猪屠宰、无害化处理、出场生猪产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条件要求、消毒、封闭式管理、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及档案管理共13项检查内容。
《规范》对生猪屠宰出场后的“待遇”作了规定:检查生猪产品是否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胴体外表面是否加盖检验合格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经包装生猪产品是否附具检验合格标志、加施检疫标志;是否如实记录出场生猪产品规格、数量、肉品品质检验证号、动物检疫证明号、屠宰日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等。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还规定生猪屠宰后须用冷链配送。据了解,东莞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向全市推广生猪冷链配送,避免出现注水肉等现象。
另外,根据《规范》,每年东莞市农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带队,对全市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各镇街农业部门每季度对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一次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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