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动监局严把七个关口加强屠宰场检疫监管
来源:清原县政府 2016-07-13 16:09:05| 查看:次 为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县市人民吃上“放心肉”,清原县动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的检疫、检验、检测和监管,防止染疫、病害畜产品流入市场。
一是严把畜禽入场关。各岗位检疫人员要对入场畜禽认真查证验物,对畜禽标证不符合要求的业主或承运人要先处罚、后补检、再入场。对健康检查不合格的畜禽严禁入场。坚决杜绝“门检”或“变相门检”。
二是严把畜禽待宰关。驻场检疫人员要坚持每4小时对待宰畜禽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详细做好记录。对疑视病例、可疑情况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把疫病传播风险降至最低。
三是严把畜禽屠宰关。检疫人员对屠宰畜禽必须在现场实施同步检疫,并按照屠宰检疫相关规程实施,要求刀数不缺,术式到位,病害畜禽综合判定准确。
四是严把无害化处理关。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基本要求,并对检疫出的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严格处理。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要求检疫人员全程监督,确保无害化处理执行到位。
五是严把防疫消毒关。要加大对运载动物及其产品车辆及屠宰场区、待宰圈、屠宰车间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力度。要按照《屠宰场防疫消毒制度》严格实施消毒工作,做到消毒彻底,不流形式,不走过场,有效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
六是严把注水、注胶关。检疫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深度介入注水、注胶肉的监管。检疫中发现注水、注胶的动物产品要立即中止检疫,及时通报商业部门,不准出具检疫证明。
七是严把行风建设关。检疫人员在工作中要求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持证上岗、风纪严明,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八不准》要求。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不消毒、不出证或只出证不检疫、不消毒以及转让、出卖证章标识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到“四不”:即不违规执法、不野蛮执法、不吃拿卡要、不刁难管理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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