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在我国绝对是个敏感词,被严格禁止在畜牧生产中使用,规定在肉制品中的检出率应该为零,是饲料、兽药和畜牧业的一根“高压线”。
继7月底沃尔玛所售生鲜猪肉被查出“瘦肉精”沙丁胺醇后,2015年9月1日,食药监总局公布的65批次不合格食品通告显示,金锣公司生产的生鲜肉也被抽检出含有“瘦肉精”西马特罗,后经食药总局组织再次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而就在2011年,河南“瘦肉精”案主犯一审、终审死缓的判决声还余音缭绕,为何“瘦肉精”猫捉老鼠的游戏仍会终而复始地上演?
与国内对“瘦肉精”紧张气氛不同的是,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却是另一番不同的景象。
重庆青年报曾采访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PDA)新闻官朱利安.恩普特南,对方认为莱克多巴胺(我国所称“瘦肉精”的一种)对人体无害,因为,“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依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允许使用新的动物药品。该法案规定,只要新的动物药品在使用之前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就可以获批使用。”而“药品赞助商提交的研究报告证明人类食用了喂养过莱克多巴胺的猪的肉后无害。”
不仅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批准使用该药物,美国国家猪肉委员会和美国猪肉生产者协会都认为这是一种可以用于猪身上的药物。
“瘦肉精”究竟为何物
在我国,“瘦肉精”通常是作为一个统称,主要是指能够促进动物瘦肉生长、抑制脂肪生成的物质,如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一类药物。“瘦肉精”从出现到现在已经有了三代产品。其代表为:一代产品是 盐酸克伦特罗,二代产品是西马特罗,三代产品为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
像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平喘药,曾作为治疗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呼吸系统疾病所致的支气管痉挛的用药,因副作用大,现在已经较少用于人类。
“瘦肉精”是在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
大致在上世纪80年代,欧洲等发达国家率先将其用作猪、牛、羊等畜禽的促生长剂和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