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兽药残留检测那些事
来源:仪器信息网 2015-07-24 09:40:43| 查看:次
中国养猪网讯:
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食品安全国家通用标准已经出台了9项,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通用标准也将在2015年出台。兽药残留检测与农药残留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检测更加复杂。我国兽药残留监管如何?兽药残留检测有哪些难点?针对这些难点,Waters公司又是如何做的?带着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专访了Waters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黄春女士。
Waters中国区食品与环境市场部高级经理
Q:黄经理您好!请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目前我国的兽药残留检测主要集中在什么领域?我国针对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监管如何?还有哪些问题?
黄春:从我们接触的客户反馈以及对食品安全检测市场的把握来看:目前,兽药残留的检测主要集中在动物源食品的品控以及监管(包括:养殖、粗加工、加工以及上架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乳制品、水体水质监测等。
在政府监管上,我国现在强调:从源头抓起!所以,第一位就是农业部下属的兽药监察所、动物疾控中心、农科院、水产所等,然后就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科院、各地疾控中心(食品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中心、水利局,还有成立不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兽药残留的检测与我们熟知的农药残留的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所以,对检测的仪器、人员要求更高。一般来说各地的兽药监察所、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疾控中心、乳制品企业对于兽药残留的检测开展的早,仪器、人员水平高经验足,尤其是对于遵从法规的定量检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这两年,在目标兽药残留方面的检测能力,也不容小看。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一是养殖企业中的兽药残留监管还不广泛;
其次水质监测上还没有涉及兽药残留检测,这主要是由于药厂排污、养殖企业将病死禽畜抛入河流等带来的兽药污染;
再有就是目前的兽药残留监管只是针对标准中规定的那几项,然而兽药的代谢化合物和转换物的监管还有待提高;
最后非法兽药添加的及时发现与鉴定,未知监管范围内的兽药残留毒性当量研究还有待深入。
Q:兽药残留检测与农药残留检测相比,有哪些检测难点?兽药残留检测中“假阴性”和“假阳性”的现象是如何发生的?
黄春:如前面我所介绍:兽药残留的检测与我们熟知的农药残留检测相比,含量更低、毒性当量更大、代谢物更多。这些特点在兽药残留检测过程中,通常造成检测结果假阴性和假阳性的出现。
所谓“假阴性”是指明明样品中有某种兽药残留,但是我们的仪器就是检测不出来。或超标了,但由于定量不准,显示,不超标。这个主要的原因是方法检出限不够。可能是仪器本身性能的问题、或前处理的问题、还可能是分离方法、调谐的问题。还有一种“假阴性”是目标兽药发生了变化。例如:动物源食品的分割、运输、储存、烹饪过程中,残留的兽药可能分解、代谢、加合等,而这些分解、代谢物或转化物的毒性更强,我们再去按原化合物去检测,确又检测不出来了。
而所谓的“假阳性”是指: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某项化合物超出国标或相关规定的标准值(不合格,阳性),但实际上,检测出来的化合物,并不是规定的那个目标物,或这种化合物在该样品中的含量是在规定标准值以下的(合格,阴性),那么我们称这种错误的检测结果为“假阳性”。
这主要是由于在兽药残留检测中,色谱/质谱的检测原理有其局限性。例如:液相色谱/四极杆质谱分析方法中,质谱检测器区分认定某种化合物的依据是该化合物的母离子、两个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以及出峰的时间。而兽药残留基质复杂、代谢物繁多,表观异构体很多,这类物质的母离子甚至子离子的质量/电荷比是一样的,这样就造成四级杆质谱区分不出来,造成“假阳性”的出现。还有一种“假阳性”的出现是在分析仪器中的流动相、管路、前处理试剂或器材中残留目标检测物或其同分异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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