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中,执法监检查人员深入全县8家兽药经营门店,对经营户普及了兽药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并印发了农业部兽药管理公告,并与负责人签订了兽药经营承诺书。同时,还指导经营户下载安装和使用手机端“国家兽药查询”(APP),将兽药查询手机端“国家兽药查询”二维码及举报电话贴到门店醒目位置,方便消费者自助查询,形成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锁定证据,投诉举报。
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发放农业部公告8份,签订兽药经营承诺书8份,巡查记录8份,对4家兽药店未使用统一的二维码标识的兽药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强化兽药安全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