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养殖企业用药用料行为,加快全县畜牧养殖业标准化建设,2016年9月开始,我县分批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兽药房创建。经过近三个月的示范场创建,首批12家规模化养殖场兽药房创建已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成效明显。创建工作中,县畜牧水产局坚持整改与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力打造标准养殖示范场,对每个示范场兽药房要求建立在生活区,面积10㎡以上,冰柜(箱)、消防设施等硬件设备完备,统一货架、档案柜,台账记录及时准确。兽药室药品分区挂牌摆放,各项制度上墙,并组织技术人员对养殖档案进行指导性规范填写。
通过此次创建,养殖示范场兽药房整体面貌焕然一新,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生猪养殖和投入品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