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兽医局确认的52批假兽药(附名单)
来源:农业部 2016-12-07 13:44:39| 查看:次 一、对列入附件1的非法兽药生产企业,要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二、对列入附件2的假兽药和附件3的涉嫌假兽药,要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要加强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
三、对列入附件3的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要迅速组织核查,发现附件3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依法从重处罚。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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