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兽用疫苗监管工作部署,北京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兽用疫苗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检查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突出重点检查对象;
二是严抓落实,强化监管,不仅针对使用假劣疫苗、走私进口疫苗、“自家苗”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还对兽用疫苗生产、购销、使用和保藏等各环节的记录、票据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针对发现的未能规范填写及票据缺少的情况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重视宣传,加强指导,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也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并督促兽用疫苗经营和使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防止购进假劣疫苗。
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50余人次,检查相关企业200余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查获的300瓶过期疫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