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做好预防,全面开展消毒灭源,规范处理死亡畜禽,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对受水淹的圈舍、食槽、畜禽用具、运输工具,要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畜禽饲养、加工、交易等场所的废弃物和污染物,要进行堆积发酵、无害化处理。对浸水、雨淋、受潮的饲料饲草要及时晾晒,防止霉变,以免畜禽食用中毒。要加强畜禽饮用水源保护和消毒,严防病从口入。特别是曾发生疫情地区,要反复消毒,不留隐患。
通知要求,各级农牧部门要组织受灾群众及时转移受淹畜禽,帮助解决饲料饲草供应及饮水安全卫生问题。对砸死、淹死、病死等死亡及死因不明畜禽,要提请各级政府立即组织力量收集并采取“四不准一处理”的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