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确保动物性产品安全,南涧县积极组织开展假劣兽药专项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兽药经营门市和规模养殖场全部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二是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动物和动物产品贩运户、规模养殖户实行合同管理。
三是建立购销台帐制度。督促指导兽药门市部建立购销台帐。四是深入开展兽药市场整治活动。以狠抓兽药饲料质量安全为重点,以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
此次查处活动重点检查以下兽药和违法经营兽药行为:
一是农业部通报的不合格兽药;
二是未通过GMP认证而注销《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
三是不规范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兽药,并认真按照《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严格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兽药经营行为;四是严肃查处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行为,对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行为的,给予严重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全部兽药;五是查处违法使用兽药行为。对10个兽药集中经营场所、41个兽药经营单位和300多个兽药品种进行严格检查,立案查处违法经营假劣兽药6起,没收不合格兽药47个品种批次,罚款19885元人民币。没有发现经营和使用农业部通报的不合格兽药的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和国家兽药管理政策,为兽药市场整治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相关农资打假、农产质量安全以及畜牧兽药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兽药质量安全经营、使用宣传材料共600多份。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违禁药品和化合物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及多种措施进行宣传,使养殖场(户)、兽药经营单位(个人)及广大消费者了解、掌握科学使用兽药的重要性,提高全民对畜产品安全问题的认识。
通过集中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兽药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兽药经营秩序和养殖户安全用药行为,从源头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南涧县的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