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召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清理整顿行动”汇报会
来源:山东畜牧兽药网 2015-06-04 14:58:00| 查看:次
中国养猪网讯:
2015年5月27日,省畜牧兽医局组织召开“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清理整顿行动”汇报会暨兽药经营培训班。省畜牧兽医局高强生副局长到会并讲话。
高强生指出,兽药经营上联“生产源头”,下接“养殖终端”,处于保障兽药产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关口。进一步强化兽药经营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是事关我省兽药强省建设大局,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全局的重要方面。综合分析当前我省畜牧业、兽药业发展态势,我省兽药经营进入“新常态”。一是兽药需求变化显著。随着畜牧养殖主体结构调整,兽药市场总量相对稳定、总体要求提高、个性需求分化。传统兽药经营市场空间面临挤压,兽药经营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兽药生产企业探索创新产销模式,产用对接、渠道下沉,在产品投放、营销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源更加向优势经营企业倾斜,加速兽药经营的“优胜劣汰”。三是兽药监管持续高压。兽药法规体系日益完备,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兽药经营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更加有力。四是兽药经营门槛提高。兽药经营竞争日益激烈,兽药经营高门槛时代到来。
高强生要求,面对兽药经营“新常态”,各级兽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兽药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严格落实近期,省畜牧兽医局出台的《山东省兽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申办程序》、《山东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5版)》等制度措施,不断提升我省兽药经营监管的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明确兽药经营“两个主体”。即明确兽药经营开办主体和《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主体。三是要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既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大气候”,又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形成确保兽药质量安全的“小气候”,做到“面上有成效、点上有突破”。四是要进一步营造兽药经营监管良好氛围。针对新制度、新要求,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认识到位、理解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分步推进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落实有关制度要求。自今年6月1日开始,申请新发、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按“兽药GSP评定标准2015版”开展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截至2016年7月31日,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应按“GSP评定标准2015版”要求完成改造。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
会议对我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清理整顿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交流,并对下一步兽药经营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对我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2015版)、兽药监管执法及兽药经营告知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各市地兽药管理部门及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代表2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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