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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买饲料引起纠纷,当事人班某欠下饲料经销商张某货款17年。近日,经平果县人民法院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共识,班某当场以现金的方式将拖欠17年的欠款4500元如数经程序交付给张某,案件至此终结。
1998年8月,养殖鸭子的班某向饲料经销商张某购买饲料。然而在这之后,班某养殖的鸭子大量死亡,使其损失了1万多元。班某认为张某的饲料有问题,拒绝支付购买饲料的货款。此前,班某曾于2000年12月跟张某立下购买饲料的欠条,确定尚欠张某10240元并从欠款之日起支付利息。经张某催还,班某于2001年10月付给了张某5000元,但之后尚欠5240元班某拖欠至今。
为此,张某向平果县人民法院对班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组织双方于2015年5月7日上午进行了调解,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相互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协议,班某当场以现金的方式将拖欠17年的欠款4500元如数经程序交付给张某,自此案件到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