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环保法规,对养殖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果达不到上面这些条件,基本上可以放弃养猪这一行业了。
养殖户和企业为自家猪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应包括: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2、发改委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几项材料,缺一不可。
以上材料准备好了以后,就要进入实质性办理阶段了,这一环节是由当地的主管部门负责,非常关键。
具体步骤有: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现场检查一般都会提前通知,务必要做好接待工作。
以上这些如果都通过了,接下来就等着验收合格吧,一般情况下,期限不会超过60天。总之,养猪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对于从事养猪的朋友来说,一定要跟着政策走,环保怎么要求,我们就怎么做。只有做到了符合规定,养猪人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连续大剂量应用
退热剂许多人在治疗猪病时,常常离不了退热剂,如氨基比林、安乃近、安痛定等,而且都是连续、大剂量使用,甚至有些并不发烧的病猪以及一些体温已降至正常的猪也还使用这一类药。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因为发烧是猪的一种防御性保护反应,适度、适时的发烧对抵御疾病具有一定的益处。发烧是猪因感染病原微生物并产生炎症所致,而退烧药只能起到退烧的治标作用,却无抗菌消炎的治本作用,长时间、大剂量使用解热药还可能引起猪白细胞减少,抵抗力下降。所以,对确诊为高烧的猪才可以使用退烧药,并配合抗生素进行治疗,而且不能连续、大剂量使用。尤其对体温降至正常的猪应该立即停用退烧药。
二用利尿药治尿闭
临床上常见尿闭及少尿患猪,遇到这种病猪人们态习惯使用利尿药来进行治疗,速尿进行肌肉注射。其实,猪的尿闭大多数情况是由于膀胱、尿道炎症或者结石等所致。很显然,这些尿闭并非产尿量少所致,而是排尿不畅所致。所以用速尿等利尿剂治疗是不对症的,因为速尿等利尿药是增加肾脏产尿的药物,对此应该使用泌尿道消炎剂、排石治淋的中草药或者手术治疗。
三病毒灵治疗一切病毒病
猪因病毒性感染引起的疾病很多,而病毒灵听起来好像是抗病毒的灵药,所以人们在治疗猪病时常常会大量而广泛地使用病毒灵。其实病毒灵根本治不了病毒性疾病。病毒灵在兽医临床上,已被严禁使用。猪的病毒性疾病可以使用有抗病毒作用的中草药如黄芪多糖、鱼腥草、穿心莲、千里光等,并配合地塞米松、抗生素等进行治疗。
四用解毒药治疗有神经症状表现的突发性病猪
近年来,临床上突发性的、有神经症状表现(病猪痉挛、抽搐、转圈、狂跑、嘶叫或倒地不起、口吐白沫)的病猪很多,因为这类猪表现的症状与中毒病的症状很相似,因而人们常将这类病误认为是中毒病,并以解毒法治疗,如注射解磷啶、阿托品、解氟灵等解毒药。其实,这些病猪绝大多数不是因中毒所致,而是许多疫病(如猪传染性脑脊髓炎、猪伪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等)表现出的一种脑神经紊乱症,对此应该采取在抗病原治疗的基础上使用安定、氯丙嗪、脑炎清等镇静药物进行治疗。
五仅用抗生素治疗消化不良性腹泻
腹泻是猪常见病症之-,并且腹泻中有相当一些病猪是因为消化不良所引起的,对于这类腹泻人们也常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效果当然是很差的。对于这类消化不良性腹泻应口服助消化类药物,如大黄苏打粉、多酶片、酵母片等。
六给猪一生只驱一次虫
猪的寄生虫病的发病率特别高,所以给猪驱虫是十分重要的,驱虫应该定期进行。而不是给猪一生只驱一次虫。猪驱一次虫后,还可能再感染虫卵,过一个月左右又发育成成虫,照样可能危害猪体,所以,对母猪一年要驱四次虫,肥猪要驱两次至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