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史上最严环保法”开始实施,许多猪场已经开始特别注意猪场的排污处理,可就偏偏还有那么些个猪场对环保法置若罔闻。
7月29日,江西吉安市处理了一家直排污水的猪场,该猪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养猪场后方的水塘,且部分养殖废水渗溢至周边水渠造成污染。有关部门决定对该猪场取缔关闭处理,并责令其必须在8月17日前对现有存栏猪实施全部搬迁。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养殖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实现清洁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