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巨头企业金锣集团近期因“瘦肉精”事件可是又火了一把,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65批次不合格食品,金锣集团旗下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肉品赫然在列,这已是金锣肉制品今年第二次因质量安全问题被通报。
除此之外,据新京报记者统计,仅从2015年1月到8月,金锣集团旗下的火腿肠等产品便接连出现商品腐败生蛆、内含鸡蛋皮等异物、引发食物中毒等问题,并引起北京、青岛、菏泽等地五地消费者的近7起投诉。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金锣“瘦肉精”只是冰山一角。民以食为天,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下月1日正式实施,“史上最严”的新法严在哪里?真能确保食品安全吗?
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如何进行监管,一直以来是困扰食品安全的难题,因为食品安全涉及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而这些环节又是由不同的部门在监管,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疏漏。“瘦肉精”重上餐桌,正是暴露出生产过程监管存在着薄弱环节。
新食品安全法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并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的业态,还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过程控制的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食品网上交易要实名登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同时新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并且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消费者买到了问题食品,首先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者实名信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就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自己想办法去找食品经营者追偿。
要求食品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
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大幅提高行政罚款额度
之所以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不但在处罚的内容上更加广泛,而且大幅度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如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最高可以处罚货值30倍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视为有了共同从事违法行为的“合意”,法律上要承担连带责任。不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还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成功解决了“不够吃”的大问题之后,今天的我们面临“不敢吃”的新问题。食品安全不能光靠监管,更需要全民参与。一个人的能量是渺小的,只有全民参与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才能守住“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