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2120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传真:010-88656259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7年11月17日
高企申报硬性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5、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
6、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三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数量6个以上;最好以自主研发为主。
7、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