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型猪全面取代“大肥猪”
生猪养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后,养猪技术较之前有了相当大的转变,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育种趋势上,为了适应食品极大丰富后人们对猪肉需求的变化,原先 所培养的脂肪型、兼用型猪,逐步 向瘦肉型猪这个新品种(系)转变。例如,在1980-1982年间,我国直接从原产地引进了丹麦长白猪、英国大约克猪、美国杜洛克猪和汉普夏猪,这都是世界著名的瘦肉型猪种。此外,我国的瘦肉型猪育种、杂交也由此展开。
二是育种技术,育成杂交、级进杂交、品系繁育、后裔测定、同胞筛选、活体测膘、BLUP等方法得来 广泛使用,极大地推动了猪育种工作的开展。在此阶段中,我国先后培养出了三江白猪、湖北白猪、浙江中白猪等一批瘦肉型猪新品种(系)。
1985年,第一个种猪测定中心在武汉建立,标志着我国种猪选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流水作业养猪实现工厂化
相伴 着养猪产业化的发展,几块砖头几根木头垒个猪圈,再弄个食槽子就能把养猪“事业”开展起来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由专业化养猪设备企业研制、开发的新型猪舍建筑材料、设施、设备以及相关产品,连续得来 推广与使用。
目前,应用运算 机辅助设计(CAD)技术装备的工厂化猪场,已经实行了标准化生产技术、流水式的生产工艺、相宜化的饲养环境,反常 是引进开发了猪粪污处理设施,生产生物有机复合肥、建设沼气池等,对猪的排泄物进行粪污处理和再生利用,既减少了养猪对环境的污染,更提高了养猪的综合经济效益。
大猪小猪饲料可按需“定制”
目前,全国的饲料企业已达10000余家。2012年,全国饲料总产量已经来 达1.94亿吨,而新型养猪饲料研究也取得了很大成绩。
农户散养猪,无论大猪小猪,食 的基本是一样的食物,而新型养猪饲料则可按照哺乳仔猪、保育仔猪、育成猪、后备猪、空怀母猪、妊娠母猪、泌乳母猪、种公猪等不同的生理特点、营养特点和生产特点,生产系列化的日粮,满足不同的需求。
例如,目前已经研制开发出的猪代乳料、仔猪抗应激料、早期断奶料等高新技术饲料,显著地提高了仔猪的成活率。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养猪大国,生猪出栏率已由1978年的53.5%上升来 2013年的150.9%.2012年,我国生猪存栏47592万头,达历史最高水平。2013年,我国生猪存栏4.74亿头、出栏7.16亿头,占世界养猪总量的一半以上。
猪肉屠宰与经营历史 (1949-2013)
第一阶段多头治理 时期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生猪屠宰经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答应、鼓励 个体屠商和私人商户,沿用传统屠宰方式从事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1952年,国家对接收来的肉厂、蛋厂改扩建,对生猪屠宰进行规范,肉品质量显然提高,但商业、农业、工商、工业、外贸、铁路等部门都设有生猪屠宰厂,治理 较纷乱 。肉品检验方面,只检胴体,不检内脏、头蹄,漏检严重。
第二阶段统一治理 时期
1955年-1985年,是我国生猪屠宰统一治理 时期。国务院于1955年8月做出“关于统一领导屠宰厂及场内卫生和兽医工作的规定”。这一时期,生猪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拨,统一经营。建立了较完整的屠宰加工体系,保证 了食 肉安全,但“三统一”影响了农民养猪主动性,猪肉市场长期处于紧张平稳 状态,生猪行情,居民猪肉消费水平较低。
第三阶段放开经营时期
1985年,多数大中城市连续 实行平价定量供应,直至1992年开始陆续放开肉类市场、购销价格,取消城市定量供应,取消财政补贴。1990年中国肉类总产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肉类生产大国。但由于缺乏法制化规范治理 ,一系列新问题涌现:个体屠商泛滥、流通秩序纷乱 ;病害肉大量上市;机械化屠宰设施大量闲置;环境污染严重;税收大量流失。
第四阶段依法规范时期
1998年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生猪屠宰治理 条例》,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治理 步入依法规范时期,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得来 有效遏制;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显然改善,猪肉质量安全稳步提升,食 肉基本安全;以“专业化生产、标准化治理 、规模化经营”的理念、模式改造传统生猪养殖业,加快传统分散饲养向现代集约饲养转变,实现屠宰加工业与养猪业的和谐 发展。2013年,商务部的生猪屠宰治理 职能移交来 农业部。
问题与发展趋势
一、现代化屠宰比重较低,屠宰场点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设备落后,全国规模屠宰企业只占屠宰厂(场)总量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