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宝
当前位置: 猪猪侠快讯 > 生猪饲养技术 > 正文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

猪猪侠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报道:养殖减量提质,治水增收两不误

来源: 互联网   2014-09-12 09:35:14   查看:  次

猪猪侠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报道:养殖减量提质,治水增收两不误[/page]

猪猪侠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报道:养殖减量提质,治水增收两不误

杭州天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生态养猪场。 (本报资料照片)

  编者按:“五水共治”,治污为先,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颇为不易。不仅仅是因为面广量大的村庄农田,污染源治理起来常常“无从下手”,更是因为农药、化肥的使用,猪、鸭、鱼等养殖畜禽的排放,背后牵扯来 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宏大目标。

  去年以来,浙江省开始全面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猪行情,并试点农药废弃包装物归收处置。其实,无论是划定禁限宜养区、推广循环农业,还是试行肥药双控、建立农药瓶归收机制,农业部门在挠 “五水共治”的同时,也倒逼了浙江农业的进一步转型提升。

  既控制了污染、治理了沉疴,又促进了浙江农业的再提升,保证 了农民收益,也只有这样,治水与致富才能双赢,环境与民心才会共赢。

   浙江在线06月30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颜伟杰 通讯员 高晓知) “养猪场拆了也好,至少再也不用忧患脏水流来 溪里去了。”6月5日一大早,金华婺城区筱溪村一处刚刚拆除的养殖场内,农民郑立川正在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谋划着将地块复垦,栽上一批精品苗木。

  由于面大量广,农业面源污染是我省“五水共治”中颇为费力的一块内容,而这其中,养殖业又是农业面源污染中的“重污区”。晴时臭气熏天,下雨污水连连,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水环境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今年初,省农业厅制定目标,来 2015年,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全省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目标,试图通过治水倒逼养殖污染的全面治理和养殖行业的转型升级。

  切源:养殖场“让路”清水

  建德“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边的莲华镇,这里青山环绕,莲花溪穿流而过,风景秀美远近著名 ,但同样有名的,还有这里的生猪、蛋鸡养殖业。畜禽养殖这个拳头产业,给村民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入。莲华镇上甚至有个说法,许多人家的新楼都是一个鸡蛋一个鸡蛋垒起来的。

  不过,这个拳头产业是把双刃剑,在村民连续扩展养殖规模、发家致富的同时,原本清亮 的莲花溪慢慢 变成了臭水沟。“那时候,溪水里漂满粪便,臭气熏天,就像露天厕所一样。”村民告诉记者,养殖业的无序发展严重污染该地区水环境,曾致使莲花溪及其5条支流42.4公里的水质长期处于劣五类,原本能够游泳、洗菜的莲花溪变得连洗手都不行。

  针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该镇启动畜禽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沿莲花溪200米范畴禁止养殖畜禽,已有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拆除、关停;同时消减非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规模,并按请求逐场逐户制定畜禽养殖排泄物和污水治理方案,来 达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

  今年以来,已拆除畜禽养殖用房5.5万平方米,缩减蛋鸡养殖规模40万羽,缩减生猪养殖1.5万头,从源头上极大地缓减对水环境的压力。建德“五水共治”办负责人说,今年一季度,莲花溪5条支流中有两条水质从劣Ⅴ类变为Ⅲ类。

  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一律要在年底前关停或移 迁,限养区内的养殖场(户)一律要限期整治、达标审核,宜养区内的养殖场也要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养殖规模。“这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的铁则。”省农业厅治水办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截至今年4月,全省88个需要调整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的县(市、区)中有74个已完成了调整,其中,嘉兴、金华、衢州和台州的完成率达100%。

  改造:生态消纳变废为宝

  有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对原有畜禽养殖场的提升改造,也是今年农业部门治水工作的“重头戏”。近日,庆元县濛州街道下滩村易发养殖场门外,随着“轰隆隆”挖机铁臂开挖的声音,易发养殖场门外的一处空地上挖起了长15米,深度达3米的大坑。“这块空地是用于建造沼气池的!”养殖场负责人周美菊介绍。

  “今后养殖场猪粪猪尿通过它发酵以后,产生的沼气用来煮饭烧水,沼渣可用于农田、果园、林地的有机肥。同时,建沼气池还能享受来 ‘治水’政策补贴。”提起沼气池建设带来的好处,周美菊赞不绝口。

  “发酵好的猪粪是天然有机肥料。”在浦江,浦南街道前于村的毛阳岗生态养殖场内,负责人王艾介绍,养殖场常年生猪存栏7000头以上,由于摘 用了“猪、沼、果”一体化的生态养殖模式,整个养猪场实现了零排放、零污染,用猪粪加工而成的生物有机肥,也成了周边蔬菜、葡萄、苗木种植户的夺 手货。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版权声明】

中国养猪网旗下所有平台转载的文章均已注明来源、中国养猪网原创文章其他平台转载需注明来源且保持图文完整性、中国养猪网特别说明的文章未经允许不可转载,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所有刊登的文章仅供养猪人参考学习,不构成投资意见。若有不妥,请及时联系我们,可添加官方微信号“zgyangzhuwang”!
详情广告
中国养猪网

中国养猪网手机APP端

精华推荐

双胞胎养猪网共建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服务介绍 | 招聘信息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互联网经营备案 网信认证 网络警察 报警平台 网站备案

中国养猪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10053 中国养猪网备案号: 赣B2--20110053-5 网安备案号:36010902000949

Copyright©2010-2023 https://www.zhuwang.com.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新海传媒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