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凭什么战胜罗姆尼?向奥巴马学营销
来源:搜狐网 2012-11-12 15:02:18| 查看:次
奥巴马
美国东部时间2012年11月6日,奥巴马以大幅领先的选票优势击败罗姆尼,成功连任美国总统,跌宕起伏、激情澎湃的2012年美国大选终于定局。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罗斯福总统的这句名言曾让无数广告人心潮澎湃。
奥巴马用神乎其技的手法让我们见识了两者的联系以及营销“远图谋国”的巨大能量。
毫不夸张地说,奥巴马的总统之路就是一部品牌营销教科书,奥巴马深谙政治营销之道:
一个梦想、一个口号,让支持自己的人压过反对自己的人;草根出身的奥巴马知道如何展示魅力、打动人心、贩卖梦想。奥巴马团队以精妙的营销技术打造出奥巴马这个改变美国政治史的金字招牌。
善于收集民意——市场调查
调研是决策的基础、营销的前奏。
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如何找到症结所在?关键在于市场调查!奥巴马能赢得2008年的总统大选,并在2012年大选前经济萎靡的情况下,打破美国总统大选的魔咒,成功连任,“对症”当记首功。
在广泛地收集民意后,奥巴马认识到经济危机之下,选民们最关心的就是经济,以此为准打出的一套颇有章法的“组合拳”,最终让其入主白宫。
当经济改革裹足不前之际,愤怒的民众把怒气撒向了嗜血的华尔街,而就在“占领华尔街”风起云涌之时,“见风使舵”的奥巴马立刻迎合民意,转而抨击华尔街,同样获益匪浅。
当民众认为政府反恐不力,本·拉登适时毙命……
凡此种种,无不是在市场调研,收集民意的基础之上,这种极具营销意识的“对症下药”,颇有借鉴之处。
公开表达自身的政策主张并持之以恒——单一品牌诉求
鲜明而坚定的品牌主张是催生购买行为、建立忠诚度的核心要义,在收集民意的基础之上,奥巴马在竞选之初就提出了清晰而简洁的品牌诉求——“Change”(改变),并在各种场合、媒体前宣扬自己“Change”的决心和信心。
仅仅凭借这个单词,奥巴马就把经济议题、种族议题、政党议题、气候议题、社会保障议题等都囊括了起来。众多的品牌诉求凝练成了一个单一品牌诉求,奥巴马的政策主张变得清晰明了且极具传播力。
经济下行,“Change”势在必行,这极大刺激了人心思变的美国选民。见此主张,选民们眼前一亮、心头一热,旋即成为奥巴马的忠实粉丝,自此以后,凡其所到之处,必然群情高涨,“Change!Change!”的呼喊更是响彻云天。而“Change”也顺理成章地成为2008年美国十大热门词汇之首,影响之大,传播之广,可见一斑。
能催生行动,这正是“Change”这一主张最妙不可言之处。甚至连从未投过选票的宅男宅女们也走出家门,投出了神圣的一票,2008年的投票人数更是创下了美国总统竞选史上的投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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