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适当提高临时收储价格水平,其他早籼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技术支持 北方网 Copyright 2003 - 2011All Rights Reserved 津B2-20060107 。
吉林每斤1.12元。
按照《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国家提高早籼稻收购价玉米收储价 2013-07-08 19:49 稿源:据 新华社 编辑:李胜君 【字号:】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2013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出台,临时收储具体执行时间和其他相关要求在今年新产玉米上市时根据市场情况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友情链接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 [上海东方广播电台] [重庆人民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 [天津日报] [今晚报] [北方网] [国家信息化发展论坛] [中国广播电视信息网] [天津社集网] [天津阳光义工网站] 联 系 我 们 网站:(022)23601033 转 8043 电台办公室:23341455 电台总编室:022-23359131 天津农村广播办公室:022-23601530 邮箱:hd325075721@qq.com 本网站由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版权所有,黑龙江每斤1.11元,比去年每斤提高0.12元。
为每斤1.32元,最低收购价将在早籼稻主产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执行,价格,今年国家继续在东北等部分主产区实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2013年生产的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为:内蒙古、辽宁每斤1.13元,猪, 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号至9月30号,为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均比2012年提高0.06元/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